日本商务签证
签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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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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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期
15/30/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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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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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数
单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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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递交
委托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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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时间
无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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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区划分
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广州领区;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为北京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为沈阳领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为重庆领区;大连市为大连办事处;山东省为青岛领区:
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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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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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申请表 原件
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模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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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亲属名单表 复印
需提供在国内亲属的详细信息(请下载模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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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果旧护照上没有未过期的日本签证则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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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片 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3.5cm×4.5cm)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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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份证 彩色
请提供清晰、彩色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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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户口本 彩色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彩色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在所属领区内,持香港黄皮护照(即香港签证身份书),澳门旅行证的申请者免提供户口本彩色复印件,须到近半年居住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提供原件以及回乡证彩色复印件。 -
7、居住证明资料 彩色
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广东,广西,海南时, 需提供居住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 中方单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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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证明 原件
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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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资质证明 复印
在公司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在2013之后改为网上年检所以可以提供正本)。
2.在非营利或事业单位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3、个人名片 原件
个人名片2张。(如有名片,建议提供)
- 外方邀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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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元保证书原件 原件
保证书必须按照领馆样板填写,固定格式不能更改,可打印或手写(保证事项包括滞留费,归国费用,遵守法令三项内容)。 【△是否需要原件: ①需要:保证书已加盖公章: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 ②不需要:保证书没有加盖公章】 保证人必须是部长以上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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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聘理由书原件 原件
必须按照领馆样板填写,固定格式不能更改,可打印或手写【△是否需要原件:①需要:理由书已加盖公章: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②不需要:理由书没有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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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滞在予定表 原件
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5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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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原件
1.A.邀请机构已进行法人登记的,须提交以下任意一样资料(邀请机构为国家或者地方公共自治体的不需要提供。邀请机构为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构时,须提交科长以上职位的邀请人的在职证明。)
(a)《法人登记簿藤本》原件(发行日起3个月内有效)
(b)《会社四季报》(提供最新版)中该公司简介的复印件。
(c)[会社/团体概要说明书]复印件(发行日起3个月内有效)
(d)明确介绍邀请机构的简介或者手册资料原件(明确的信息要有会社团体名、代表者氏名、地址、电话、资本数额、员工数目、经营内容等)。
B.邀请机构未进行法人登记的,须提交以下任意一样资料:
(a)[会社/团体概要说明书(复印件)](注)邀请人为大学教授或者准教授时,则提交在职证明原件。
(b)明确介绍邀请机构的简介或者手册资料原件,(明确的信息要有会社团体名、代表者氏名、地址、电话、资本数额、员工数目、经营内容等) -
5、申请人名簿 复印
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可参考模板,由日方填写)
注意事项
1.日本旅游/商务拒签,都必须半年之后才可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