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旅游多次
签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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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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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期
使馆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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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使馆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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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数
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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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递交
委托代交,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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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时间
客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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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区划分
不分领区,全国受理
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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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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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资料表 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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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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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片 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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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翻译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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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口本 原件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请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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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婚证明资料 复印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中方单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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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证明 原件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有效期一个月内,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
2、单位资质证明 复印
请提供申请人所在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该公司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 个人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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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期资金证明 原件
申请人本人银行帐户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对账单(证明有充分的经济实力来承担在塞浦路斯旅行期间的费用,存款证明以及信用卡对账单不被视为有效的资金证明)。
- 旅行计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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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程安排 复印
请提供详细英文旅行计划:能明确证明旅行计划的交通预定单、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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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票预订单 复印
请提供机票预订单(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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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费的酒店确认函 复印
请提供酒店住宿证明:由下榻酒店出具的全程住宿费用已付款的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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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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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资料表 原件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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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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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片 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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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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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口本 原件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请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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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婚证明资料 原件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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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业人群公证资料 原件
1、已婚者: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原件(中英文),以及经由中国外交部和塞浦路斯使馆进行双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
2、单身/离异/丧偶者:任何固定收入证明。 - 个人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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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业人群资金证明 原件
请提供本人和出资人(例如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银行帐户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对账单(证明有充分的经济实力来承担在塞浦路斯旅行期间的费用,存款证明以及信用卡对账单不被视为有效的资金证明)。
- 旅行计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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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程安排 复印
请提供详细英文旅行计划:能明确证明旅行计划的交通预定单、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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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票预订单 复印
请提供机票预订单(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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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费的酒店确认函 复印
请提供酒店住宿证明:由下榻酒店出具的全程住宿费用已付款的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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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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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资料表 原件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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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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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片 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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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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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口本 原件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请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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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婚证明资料 复印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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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退休证 原件
请提供退休证原件
- 个人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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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人员资金证明 原件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银行对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以上记录,余额建议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退休金对账单或退休金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 旅行计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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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程安排 复印
请提供详细英文旅行计划:能明确证明旅行计划的交通预定单、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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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票预订单 复印
请提供机票预订单(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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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费的酒店确认函 复印
请提供酒店住宿证明:由下榻酒店出具的全程住宿费用已付款的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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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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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资料表 原件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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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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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片 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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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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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口本 原件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请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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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证明 原件
请提供所在学校直接向使馆出具的在读证明(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包括学校的地址和电话,申请人的出勤率、学制等信息,学校是否准假以及准假人的姓名和职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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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证 复印
请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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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生公证资料 原件
1.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 (双认证,内含翻译)
2. 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许可公证原件 (双认证,内含翻译 )
3.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原件 (双认证,内含翻译)需明确说明同意出行的国家、出行目的以及出行时间。 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 -
9、医学出生证明 复印
请提供出生证复印件
- 个人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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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资金证明 原件
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父母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 旅行计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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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程安排 复印
请提供详细英文旅行计划:能明确证明旅行计划的交通预定单、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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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票预订单 复印
请提供机票预订单(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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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费的酒店确认函 复印
请提供酒店住宿证明:由下榻酒店出具的全程住宿费用已付款的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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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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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资料表 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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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出发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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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片 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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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学出生证明 复印
出生证/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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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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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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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成年人公证资料 原件
1.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 (双认证,内含翻译) 2. 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许可公证原件 (双认证,内含翻译 ) 3.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原件 (双认证,内含翻译) 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
- 中方单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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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证明 原件
1.父亲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原件 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父亲或担保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2.母亲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原件 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母亲或担保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 个人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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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资金证明 原件
1.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2.其他固定收入证明复印件
- 旅行计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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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程安排(英文或法文) 复印
须覆盖在法国及其他申根国家,或法国海外省/海外领地的全部行程,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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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票预订单 复印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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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费的酒店确认函 复印
申请人必须提供全程住宿费用已经付款的确认函,如果提供付费的酒店,使馆不一定会给获签,但如果提供未付费酒店预订单,使馆一定不给获签
注意事项
1.有效的两次或多次申根签证持有者或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国公民,或者持有申根地区、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颁发的居留证的人群可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不需要办理签证,要求是只可短期停留不超过90天,或半年内总计停留不超过90天。土耳其和阿塞拜疆公民不适用于此项规定,仍需按照常规流程申请签证
2.塞浦路斯使馆要求所有旅游签证申请人必须提供付费的酒店确认,提供付费的酒店确认函不一定获签,单提供未付费的酒店预订单一定不获签
3.塞浦路斯签证申请时间必须距离递交时间有15个工作日,否则签证中心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