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探亲访友签证
签证说明
-
工作日
10-15
-
停留期
使馆批
-
有效期
使馆批
-
入境数
单次
-
申请递交
本人递交,提前预约
-
预约时间
客服查询
-
领区划分
上海、江苏、安徽和浙江居民申请欧洲申根签证应在上海/杭州/南京瑞典签证中心或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提交申请。 广东、福建、广西和海南居民申请欧洲申根签证,应在广州挪威签证中心或者挪威王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提交申请。挪威王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及广州挪威签证中心将根据其处理能力来受理访瑞签证申请,直至另行通知。 香港居民申请欧洲申根签证则应向芬兰驻香港总领事馆提交申请。 中国其他地区的居民应在北京/重庆/西安/沈阳/武汉/长沙/成都/济南/昆明瑞典签证中心或瑞典驻华使馆递交。
所需资料
-
- 个人基本资料
-
1、个人资料表 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3、相片 原件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5、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中方单位资料
-
1、在职证明 原件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
2、单位资质证明 复印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 个人资产证明
-
1、活期资金证明 原件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1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1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1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1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
2、辅助资产 原件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个人基本资料
-
1、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原件
1.探亲签证: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访友签证:请提供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如照片原件等。
- 外方邀请资料
-
1、外方邀请函 原件
填写完整的瑞典官方邀请函。
-
2、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
1、如邀请人为瑞典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2、非瑞典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
3、邀请人接待证明 复印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银行帐单/工资单)。
-
4、邀请方其它资料 复印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2.邀请人过去6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帐单或工资单等。
3.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在申根区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 - 国际医疗保险
-
1、国际医疗保险 原件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 个人基本资料
-
1、个人资料表 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3、相片 原件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5、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6、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原件
1.探亲签证: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访友签证:请提供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如照片原件等。 -
7、无业人群公证资料 原件
申请人如已婚,请提供结婚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中方单位资料
-
1、无业人群亲属资料 原件
申请人如已婚,请提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 外方邀请资料
-
1、外方邀请函 原件
填写完整的瑞典官方邀请函。
-
2、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
1、如邀请人为瑞典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2、非瑞典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
3、邀请人接待证明 复印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银行帐单/工资单)。
-
4、邀请方其它资料 复印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2.邀请人过去6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帐单或工资单等。
3.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在申根区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 - 个人资产证明
-
1、活期资金证明 原件
本人名下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1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2、无业人群资金证明 原件
请提供出资人(例如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出资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1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1万,请提供出资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1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 国际医疗保险
-
1、国际医疗保险 原件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 个人基本资料
-
1、个人资料表 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3、相片 原件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5、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6、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原件
1.探亲签证: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访友签证:请提供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如照片原件等。 -
7、退休证 复印
若退休,请提供退休证。
-
8、退休证明 原件
如没有退休证,请提供原工作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内退证明,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 外方邀请资料
-
1、外方邀请函 原件
填写完整的瑞典官方邀请函
-
2、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
1、如邀请人为瑞典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2、非瑞典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
3、邀请人接待证明 复印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银行帐单/工资单)。
-
4、邀请方其它资料 复印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2.邀请人过去6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帐单或工资单等。
3.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在申根区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 - 个人资产证明
-
1、活期资金证明 原件
本人名下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1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2、退休人员资金证明 原件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银行对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1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 国际医疗保险
-
1、国际医疗保险 原件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 个人基本资料
-
1、个人资料表 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未满18周岁申请人的申请表需由父母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字
-
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3、相片 原件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4、身份证 复印
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5、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6、出生证明 原件
若未成年人与父母/监护人双方共同旅行,请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
7、学校证明 原件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
8、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原件
1.探亲签证: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访友签证:请提供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如照片原件等。 -
9、未成年人公证资料 原件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外方邀请资料
-
1、外方邀请函 原件
填写完整的瑞典官方邀请函
-
2、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
1、如邀请人为瑞典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2、非瑞典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
3、邀请人接待证明 复印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银行帐单/工资单)。
-
4、邀请方其它资料 复印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2.邀请人过去6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帐单或工资单等。
3.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在申根区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 - 个人资产证明
-
1、活期资金证明 原件
若已成年,请提供本人名下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1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2、未成年人资金证明 原件
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父母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1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1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1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 国际医疗保险
-
1、国际医疗保险 原件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 个人基本资料
-
1、个人资料表 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3、相片 原件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5、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6、暂住证明资料 复印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或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
7、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原件
1.探亲签证: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访友签证:请提供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如照片原件等。 -
8、未成年人公证资料 原件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9、医学出生证明 复印
未成年人与父母/监护人双方共同旅行,请提供出生证明
- 外方邀请资料
-
1、外方邀请函 原件
填写完整的瑞典官方邀请函
-
2、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
1、如邀请人为瑞典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2、非瑞典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瑞典方邀请人的身份证明即personbevis, 需为近3个月内开具的。 -
3、邀请人接待证明 复印
如邀请人身在瑞典并作为经济担保人,请提供过去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银行帐单/工资单)。
-
4、邀请方其它资料 复印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并邀请申请人一同赴瑞典旅行,请提供:
1.邀请人在中国的居住证复印件
2.邀请人过去6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如邀请人的银行帐单或工资单等。
3.邀请人签字的证明信,如:如果你承担申请人的在申根区的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 - 个人资产证明
-
1、未成年人资金证明 原件
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父母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1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1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1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 国际医疗保险
-
1、国际医疗保险 彩色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注意事项
1.所有签证申请在任何情况皆需由本人前往签证申请中心递交。18岁以下申请人必须由其中一位监护人陪同。
2.外领区人士必须提供签发超过6个月的有效居住证。
3.所有材料的原件须在面交资料当天带上,签证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后会直接退还原件。
4.签证申请递交之后,领馆可能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并熟悉申请资料。
5.签证官有可能要求部分申请人前往瑞典驻华大使馆进行面谈。
6.如有出行计划,请尽早办理。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并拿到护照前,建议不要支付交通、住宿等旅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