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旅游半年两次
签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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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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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期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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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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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数
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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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递交
委托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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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时间
无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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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区划分
按户口所在地或长居地划分领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为广州领馆受理;湖北、湖南、河南、江西为武汉领馆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新疆、西藏、 青海为北京领馆受理;重庆、四川、云南、贵州为成都领馆受理;上海、安徽、江苏、浙江为上海领馆受理;陝西、甘肃、宁夏、为西安领馆受理;辽宁、黑龙江、吉林为沈阳领馆受理;青岛、山东为青岛领馆受理
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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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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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资料表 原件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务必单面打印且不能更改格式,内容手写机打均可,若是手写,请用黑笔)
2.请下载打印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个人用)202403版,并签名提供。 -
2、护照 原件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曾经有良好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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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片 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 头发不能遮挡双眼,不能因为容貌变化,照片变色或者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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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份证 原件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彩色复印件,身份证四条边框必须要显示清楚(需要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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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整本复印件;若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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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居住证明 原件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居住证(接受电子居住证)。
2.提交居住证(暂住证)时,需提供该证的派发机关及其联系电话(由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
3.提交电子居住证的细则如下:
a.广州市的电子居住证,必须提供带有核验二维码的截图(参考图片-可联系客服索要模板),需打开粤居码进行扫码验证(提醒:请申请者在签证申请期间不要更新二维码);
b.非广州市的电子居住证,需要截图电子居住证画面并打印,在空白处写明派发机关及联系方式(提醒:请申请者如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无法确认的话将影响签证结果) -
7、结婚证明资料 复印
若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若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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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校学生 复印
1. 如申请人是在校大学生,需附加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如申请人是小学、初中、高中等学段,请在校证明或者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9、学历证明 复印
1. 中国国内全日制本科或以上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全日制最高学历为准。)
2. 国外本科或以上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毕业证复印件。 -
10、医学出生证明 复印
1. 未成年人请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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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资产证明 原件
1、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提交近6个月银行流水原件(开具时间以申请签证日 期为基准两周以内)+公司纳税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其他非个体户在职人员提交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工资卡流水原 件(工资明細标记后提交)。若无法提供显示工资项的流水,请提供事由说明书
3、无业人员请提供:收入来源说明,如:房租收入,利息收入等指定样式。+近六个月以上工资(或收入所得)银行账单明细原件(工资(或收入所得)明细标记后提交)(必须写明派发机关及其联系方式、明细必须显示够6个月、最后交易记录需要是送签日近2周内)
4、如提供的资产是配偶、子女、父母名下时,需要提供能显示关系的文件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结婚证)并附上收入来源说明。
注意事项
1. 福建省除福州、厦门居民户口申请人,其他暂无法受理
2. 领馆对此签证资料审核要求严格,受理工作日相对不稳定。
3. 韩国被拒签后,至少两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
4. 当申请人符合五年/十年多次申请条件时,可提交对应材料申请单次,具体申请条件请参考本站五年/十年多次详细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