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旅游五年多次

办理地点:广州

签证说明

  • 工作日

    10-15

  • 停留期

    30天

  • 有效期

    5年

  • 入境数

    多次

  • 申请递交

    委托代交

  • 预约时间

     无需预约

  • 领区划分

    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广州领区;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为北京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为沈阳领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为重庆领区;大连市为大连办事处;山东省为青岛领区

所需资料

  • 个人基本资料
    1、个人旅游签证赴日申请表 原件

    请认真完整填写表格信息,其中:家庭地址电话、单位地址电话必须提供、两者地址应在同一城市(请下载表格填写)

    2、旅游信息表 原件

    请认真完整填写,紧急联系人需要是非同行的家属信息;(请下载表格填写)

    3、护照 原件

    请提供 6 个月以上有效期护照(确保护照首页没有缺损及有3页空白页)★如曾经赴日记录在旧护照上,请同时提供旧护照。

    4、相片 原件

    请提供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3.5cm×4.5cm)相片。+请同时提供电子照片(需要与纸质版一样)

    5、身份证 彩色

    请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等比例复印)

    6、户口本 彩色

    户口本清晰彩色复印件:
    *家庭户口本:首页(地段页)、户主个人详情页和户口本中所有成员个人详 情页一页一张 A4 纸上(内容空白页无需复印);
    *集体户口本:首页(地段页)和个人详情页一页一张 A4 纸上。

    7、居住证 彩色

    请提供居住证彩色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不属于广东、广西、海南、福建,但在这四省长期居住和工作时适用此项)(注)持有深圳居住证的申请人另需提供深圳公安局开具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或“深圳公安”的微信公众号上查询的“深圳居住有效期”截图彩色打印件。

    8、结婚证 彩色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彩色复印件

    9、个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在职人员:请提供在职证明(两周内)★用单位抬头纸打印,注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单位,从何时起 任职,现任职务,月收入或年收入以及公司对本次赴日旅游的准假说明,须盖公章。(请参考模板准备)
    主申请人是在职人员时,提供的社保(需与在职公司一致)/完税证明(需附上相对应的收入纳税明细截图)/工资流水(需显示工资项),以上三选二 。
    在职人员请同时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和退休金流水

    个人资产证明
    1、资产条件 原件

    资产要求如下(选一):
    1、税单:2024年1-12月或者近一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纳税(工薪纳税+劳务报酬)达到7.8w及以上,并附上相应的收入纳税明细截图,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下载;
    2、工资流水:从申请月算起,近12个月/2024年的年收入(工薪纳税+劳务报酬)达到50w,提供收入纳税明细截图并附上相对应的纳税证明,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下载;
    3、银行流水【该条件要求年收入不低于6w】:最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最好为工资卡),每笔交易后余额持续保持有50w以上(近10天内打印);
    4、房产+流水【该条件要求年收入不低于6w】
    ①房产证复印件+查册(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个人名下房产信息查询结果单盖原章),房产要求:
    ***申请人单独所有/夫妻共有/父母与子女共有
    ***房产在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内
    ***市值200万以上,无抵押
    ②近6个月银行流水账单,余额持续保持有2万以上,最终余额3万以上;
    5、定期存款【该条件要求年收入不低于6w】 50w定期存款,资产证明书需注明存入时间(不低于6个月)、到期时间(不低于3个月)、可验真说明,另外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账单,余额持续保持有2万以上,最终余额3万以上

    附属签
    1、附属签(家属) 彩色

    符合条件的家属“夫妻、父母、子女”。需同时提供与主签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关系公证等)的彩色复印件。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携带家属申请的情况:主申请人以及家属如有不应当行为,主申请人及家属签证将被注销。
2.五年多次签证无需销签。
3.持本签证,一年之内在日本的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半年,首次去日本停留不得超过15天。
4.该多次签证发放后,若管辖使领馆判断签证申请所提交的材料为不恰当的,则可以将该签证进行职权注销。(不退还签证费)
特别提醒:此类别签证领馆会根据申请人资料的实际情况,请申请人提供真实的资料,如有造假有可能会造成拒签,拒签后半年内不得申请,且费用不退。

温馨提示:
注意:如领事馆要求补充其他资料或需要面谈的个人,另行通知。
1、 以上签证须知仅供参考,使领馆在审理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申请人个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2、 签证申请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的情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签证取消或拒签费用不退。
3、 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交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提供虚假签证材料的,有可能被相关使领馆列入永久拒绝申请的名单;
4、 “预计签证工作日”是使领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到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领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证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行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具体的签证有效期及停留天数须以签证官签发的内容为准。
6、 根据日本的入管法规定,外国人能否被允许进入日本,最终的判断是由机场等各出入境口岸的入境审查官判断,取得签证并不等于是可以进入日本的保证。因此,“签证”只能说是外国人被允许进入日本的前提条件,并不是入国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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