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探亲访友签证

办理地点:成都

签证说明

  • 工作日

    8-12

  • 停留期

    领馆批

  • 有效期

    按申请

  • 入境数

    领馆批

  • 申请递交

    本人递交,提前预约

  • 预约时间

     客服查询

  • 领区划分

    不分领区,全国受理

所需资料

  • 个人基本资料
    1、个人资料表 原件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出发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3、相片 原件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5、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6、结婚证明资料 复印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7、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原件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法文翻译),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8、双方关系证明 原件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9、签名表格 原件

    请提供客人亲笔签名的法国签证申请表(37项和最后一项要签名),补充问题表和新版委托书。

    中方单位资料
    1、在职证明 原件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2、单位资质证明 复印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外方邀请资料
    1、外方邀请函 原件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2、住宿证明 原件

    1. 接待证明原件 Attestation d'accueil 。如由法国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2. 如果为其它情况,请提供详细说明文件,如全程酒店预订单。

    3、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

    邀请人为法籍时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国籍的邀请人需要提供护照首页及法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4、邀请方其它资料 原件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个人资产证明
    1、活期资金证明 原件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2、定期资金证明 复印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资金材料作为辅助,例如定期存折、定期存款单等,资金存入时间建议超过6个月或以上。

    3、辅助资产 复印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旅行计划资料
    1、机票预订单 原件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2、住宿安排 复印

    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必须是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国际医疗保险
    1、国际医疗保险 复印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基本资料
    1、个人资料表 原件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出发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3、相片 原件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5、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6、结婚证明资料 复印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7、无业人群证明资料 原件

    1、如已婚,请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法文翻译),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如未婚,请提供与出资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例如:户口簿,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8、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原件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法文翻译),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9、双方关系证明 原件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10、签名表格 原件

    请提供客人亲笔签名的法国签证申请表(37项和最后一项要签名),补充问题表和新版委托书。

    外方邀请资料
    1、外方邀请函 原件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2、邀请人接待证明 原件

    前往法国探亲或访友,必须提供亲友的接待证明(attestation d'accueil),该材料由法国邀请人在当地市政府或警察局申请。

    3、邀请方其它资料 原件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个人资产证明
    1、无业人群资金证明 原件

    请提供出资人(例如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出资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出资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2、定期资金证明 原件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资金材料作为辅助,例如定期存折、定期存款单等,资金存入时间建议超过6个月或以上。

    3、辅助资产 原件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旅行计划资料
    1、机票预订单 复印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2、住宿安排 复印

    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必须是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国际医疗保险
    1、国际医疗保险 复印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基本资料
    1、个人资料表 原件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出发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3、相片 原件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5、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6、结婚证明资料 复印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7、退休证 原件

    请提供退休证原件

    8、退休证明 原件

    如无退休证请提供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9、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原件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法文翻译),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10、双方关系证明 原件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11、签名表格 原件

    请提供客人亲笔签名的法国签证申请表(37项和最后一项要签名),补充问题表和新版委托书。

    外方邀请资料
    1、外方邀请函 原件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2、邀请人接待证明 原件

    前往法国探亲或访友,必须提供亲友的接待证明(attestation d'accueil),该材料由法国邀请人在当地市政府或警察局申请。

    3、邀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

    邀请人为法籍时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国籍的邀请人需要提供护照首页及法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4、邀请方其它资料 原件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个人资产证明
    1、退休人员资金证明 原件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银行对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退休金对账单或退休金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2、定期资金证明 原件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资金材料作为辅助,例如定期存折、定期存款单等,资金存入时间建议超过6个月或以上。

    3、辅助资产 原件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旅行计划资料
    1、机票预订单 复印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2、住宿安排 复印

    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必须是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国际医疗保险
    1、国际医疗保险 复印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基本资料
    1、个人资料表 原件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2、护照 原件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出发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3、相片 原件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4、身份证 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5、户口本 复印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6、学校证明 原件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大学生还需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7、学生公证资料 原件

    一、当申请人未满18岁:
    1、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或 出生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或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
    上述公证书的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二、已成年学生请提供:
    与出资人(父母或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8、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原件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法文翻译),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9、双方关系证明 复印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外方邀请资料
    1、外方邀请函 原件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2、邀请人接待证明 原件

    前往法国探亲或访友,必须提供亲友的接待证明(attestation d'accueil),该材料由法国邀请人在当地市政府或警察局申请。

    3、邀请方其它资料 原件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个人资产证明
    1、学生资金证明 原件

    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父母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旅行计划资料
    1、机票预订单 复印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2、住宿安排 复印

    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必须是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国际医疗保险
    1、国际医疗保险 复印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注意事项

1、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若申请捷克申根签证五年内录取过指纹,则需要重新录取)。
注意:申请长期签证(如留学签证)以及法国海外省(如留尼旺岛)、海外领地(如大溪地)时采集的生物识别数据不可用于申根签证申请,因为采集的生物识别数据分属于不同的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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